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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长垣县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索引号 G0H001-0601-2017-00003 信息来源 县财政局
所属栏目 财政预决算 公开日期 2017-03-28

关于长垣县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2017328日在长垣县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长垣县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现将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2017年财政预算草案)提请县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士提出意见。

一、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过去五年工作回顾

2016年,面对复杂多变的宏观经济形势和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任务,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和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指导下,县政府团结带领全县人民,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攻坚克难、奋力拼搏,全县经济运行总体平稳。在此基础上,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

(一)2016年预算收支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

全县收支情况。县十四届人大次会议批准的全县一般公共收入预算为168800万元,执行中因国家从5月1日起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和实施增值税收入划分过渡方案,按照国家统一口径调整后收入预算为162431万元,实际完成167628万元,占年调整预算的103.2%,比上年增长12.2%。全县一般公共支出预算总计330208万元,执行中因上级补助增加、上解上级支出等因素,支出预算调整为485202万元,实际完成482305万元,占年调整预算的99.4%,增长28.2%。

县级收支情况县十四届人大次会议批准的县本级一般公共收入预算为101865万元,执行中受营改增政策影响,经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38次会议批准县本级一般公共收入预算调整98747万元,实际完成101690万元,占年调整预算的103%,增长13.2%。县本级一般公共支出预算总计为286020万元,执行中因上级下达政府债券、上级补助增加、上解上级等,支出预算调整为446506万元,实际完成443610万元,占年调整预算的99.4%,增长15.5%。

2.政府性基金预算

县十四届人大次会议批准的2016年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为63160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为81131万元。由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减收,2016年政府性基金收入实际完成36569万元,占年预算的57.9%,下降49.6%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调整为72541万元,实际完成68377万元,占年调整预算的94.3%,下降29.9%。

3.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县十四届人大次会议批准的2016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为90727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算81111万元。因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提高基本养老金补助标准等,2016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完成109133万元,增长25%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完成84844万元,增长7%;收支结余24289万元,年末滚存结余90368万元。

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县十四届人大次会议批准的2016年县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为3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为3000万元。由于我县国有企业经营困难盈利较差2016年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支出均完成150万元。

(二)政府债务情况

按照预算法规定,从2015年起,国家对地方政府债务实行限额管理。省财政厅核定我县2016年政府债务限额24.97亿元,其中一般债务14.1亿元、专项债务10.87亿元。截至2016年底,我县政府债务余额22.39亿元,其中一般债务12.38亿元、专项债务10.01亿元。2016年度我县政府债务余额在省财政厅规定的限额以下。

上述财政收支和政府债务数据为快报数,在完成决算审查汇总以及与省财政结算后还会有变动,决算结果届时报县人大常委会审批。

2016年主要财政工作情况

按照县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有关决议和审查意见,县财政部门凝神聚力、主动作为,圆满完成了各项财政重点工作任务。

1.齐心协力壮大财政实力

   ●加强收入征管。加大综合治税工作力度,开展税收和非税收入专项检查,组织第三产业税源摸底排查和发票抽奖活动,确保财政收入稳定增长。2016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67628万元,增长12.2%。税收收入完成134887万元,税收比重为80.5%收入规模、增幅、税收比重在10个省直管县分别排第4位、第4位、第1位。

●积极争取资金。认真研究上级财政支持领域和支持范围,瞄准资金投向,精心谋划项目。2016年共争取到位上级各类资金22.5亿元,财政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

2.推动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支持供给侧改革。深入推进营改增、资源税等税制改革,全面清理涉企收费项目,确保各项减税降费政策有效落实降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单位缴费比例,允许困难企业暂缓缴纳社会保险费, 减轻企业保费负担。筹措资金2496.4万元,用于居民购房补贴和购买公共租赁住房房源等,有效化解房地产库存。落实福利企业、资源利用企业退税优惠政策,办理企业退税1667万元。拨付高成长服务业专项引导资金605万元,支持中原新发地冷链仓储项目和路港物流园项目,加强流通体系建设。

   ●支持产业转型升级。拨付资金1500万元,用于产业集聚区基础设施、规划展馆及服务平台建设,提高集聚区承载能力。筹措资金1898万元,落实工业经济转型升级激励政策。拨付先进制造业发展资金823万元,支持3家企业实施技术改造、1家企业发展信息产业。

●支持新型城镇化建设。创新新型城镇化建设融资模式,大力推进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组织包装13个PPP项目,计划总投资55.99亿元,2016年底已落地项目6个、共投资17.41亿元。拨付资金3780万元,用于城区公园、投资平台、污水管网、技防体系、垃圾中转站升级改造等城乡基础建设。

●支持生态保护和节能减排。拨付资金867万元,用于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治理。筹措资金3509.8万元,支持水污染防治。安排资金3340.5万元,实施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拨付资金615.6万元,淘汰黄标车554辆。筹措资金2166.8万元,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建立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长效机制。安排资金3155万元,在芦岗乡再制造产业园实施沼气建设项目,发展生物质清洁能源。

   3.落实强农富农惠农政策

●大力支持粮食生产。安排资金18258万元,实施农业综合开发、新增千亿斤粮食、农田水利等项目,改善农业种植生产条件。及时足额兑付农业支持保护、农机购置、农业保险等涉农补贴资金12022.7万元,推动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投入资金932万元,支持粮库智能化升级改造。

●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拨付资金818.1万元,落实现代农业发展激励政策。安排资金3550万元,实施现代农业生产发展、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农业产业化经营等项目。争取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县上级资金1470万元、县级配套资金147万元,支持10个试点村发展村级集体经济。拨付资金652万元,对合作社及其建设的56座冷库进行补贴,促进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发展壮大。

●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安排滩区居民迁建试点项目资金7703.5万元,用于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拨付资金14469.4万元,实施农村公路“三年行动计划”。争取全省美丽乡村建设示范县等项目资金8500万元,在5个镇区和9个中心村实施美丽乡村项目建设。安排资金971.25万元,用于48个村开展农村公益事业一事一议项目建设。筹措农村危房改造资金1355.8万元,改造农村危房2000户。兑现成品油价格补助1177.1万元,促进城乡公交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4.大力支持保障和改善民生

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财政工作的出发点与落脚点,加快落实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各项支出。2016年,全县财政民生支出35亿元,增长18.6%,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为76.4%。

支持脱贫攻坚。拨付扶贫专项资金4807.1万元,用于整村推进、到户增收等扶贫项目,加快全县精准扶贫工作进度。整合资金31918.5万元,用于支持民政救助、教育、水利、光伏等11个专项脱贫方案的实施。制定扶贫资金管理办法、产业扶贫到户贷款贴息管理办法等,全面加强扶贫资金管理。开展扶贫资金专项检查,确保扶贫资金的安全使用和效益发挥。

   ●支持社会保障和就业。全县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2872万元城市、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月人均补助水平分别提高到240元、132元。农村五保对象年集中供养、分散供养标准分别提高到4000元、3000元。为困难残疾人和重度残疾人每人每月发放60元补贴,保障残疾人生活发展权益。实行民生托底财政保障制度,开展贫困群体生活救助。落实城乡养老保险衔接制度,稳步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

支持教育事业发展。全县财政教育支出90283万元统一城乡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政策和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完善普通高中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加大职业教育经费保障力度,落实非义务教育学校困难学生助学金补助等制度。实施校舍维修改造和薄弱学校改造项目。

   ●支持医药卫生和计生工作。全县财政医疗卫生支出60771万元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支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等各项医改工作。居民医疗保险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420元。支持基层医疗机构基础建设,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实行财政全域补贴基因筛查项目,免费开展无创产前基因检测、新生儿检查和宫颈癌筛查。

●支持文化事业发展。全县财政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3808万元。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继续推动博物馆、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对送戏下乡、“中原文化大舞台”演出等文化活动实行政府购买。

   ●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全县住房保障支出36527万元。重点支持10个公租房项目、5个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

   ●支持平安长垣建设。全县财政公共安全支出19963万元。深化政法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支持信访稳定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强弱势群体法律援助、社区矫正和司法救助工作。保障安全监管执法和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治理。

推进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工作。制定道路交通事故一次性困难救助办法,帮助受害人家庭缓解基本生活困难。发放一次性困难救助资金68.5万元,救助事故13起、15名人员;垫付道路交通事故救助案件1起、资金2.7万元。

5.继续深化财税体制改革

积极推进税制改革。2016年5月1日起,在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等四大行业全面推开营改增改革试点,累计为企业减税1.5亿元。

●推进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完成县本级2017-2019年中期财政规划编制工作,将未来重大项目支出纳入财力保障范围,提高财政政策的前瞻性、有效性和可持续性。细化部门预算,对所有收入和支出事项严格按照预算编制项目执行。利用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系统,对财政资金使用实施全程监控,增强预算执行的规范

加强财政监督检查。组织开展了内部监督检查、乡镇财政资金检查、会计信息质量检查、财政资金安全检查、扶贫资金检查等,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督促完善内控制度建设,促进财政资金规范管理使用。

●扎实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研究制定关于推进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确定政府购买服务的总体目标、基本原则和主要内容。编制《长垣县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奠定政府购买服务实施基础。

●完善财政基础管理。开展盘活存量资金工作,收回预算单位结余结转资金14338万元,统筹安排用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亟须资金支持的重点领域。规范国库集中支付运行机制,全面实行授权支付业务自行办理。实行政府采购专家评价制度和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计分考核制度,建立政府采购监督检查常态化机制。扩大政府投资评审范围,规范政府投资评审行为。完善财政信息公开机制,及时公开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等信息。

2012年以来,财税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县委的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锐意改革创新,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实的财力保障。

五年来,财政综合实力持续提升2016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011年的2.7倍,年均递增21.6%。税收收入累计完成50.3亿元,年均递增21.1%,税收比重始终保持较高水平。乡镇收入基础不断夯实,2016年乡镇级收入完成65913.6万元,是2011年的2.7倍,年均递增22.1%收入规模超千万元的乡镇由2011年的5个增加到142014年首次出现3个财政收入亿元乡镇。累计争取上级资金94.4亿元,年均递增16.3%。财政收入和经济增长呈现良性互动发展,财政保障能力进一步提高。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量达到181.8亿元,年均递增17.7%,保障了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民生政策落实。

五年来,服务发展能力显著增强立足财政职能,综合运用财税政策、资金等手段,突出支持产业转型升级和新型城镇化建设,助推经济发展。投入资金6713.8万元,支持起重装备制造企业重组和工业经济转型升级。拨付资金2330.1万元,落实现代农业激励政策。筹措资金3693万元,拨付中小企业帮扶解困基金,支持县域企业转贷,累计转贷70笔、10.8亿元。落实福利企业、资源利用企业退税政策,累计办理退税6142万元。投入资金3048.4万元,落实涉农贷款增量激励政策。支持实施了一批科技创新、技术改造、节能减排、产业化经营、现代农业、电子商务等重点项目,夯实税收增长基础。

五年来,民生保障水平有效提高民生支出累计136亿元,年均递增17.7%,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达74.8%。教育支出累计39.4亿元,年均递增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累计17.3亿元,年均递增25.6%,先后推动了新农村养老保险、民生托底保障、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医疗卫生支出累计22.8亿元,年均递增18.2%,支持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城乡医疗救助、大病救助、基因健康筛查以及公立医院改革等。农林水支出累计26.3亿元,年均递增20.2%,足额落实各项惠农补贴,大力开展道路建设、农田水利、公益建设和产业化经营项目,提高农民生产生活水平。积极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和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改善弱势群体居住条件。

五年来,财政体制机制逐步健全围绕现代公共财政体系建设要求。把社保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全部纳入政府预算体系,建立了全口径预算体系。积极推行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落实透明预算制度。自2014年开始,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编制政府综合性财务报告,全面反映政府财务状况和运营情况。全面推进国库集中支付和公务卡改革,确保财政资金安全运行。建立盘活财政存量资金长效机制,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健全政府采购、投资评审运行机制,累计节约资金11.5亿元。积极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探索利用PPP模式推进项目,加大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建立财政资金安全检查工作常态化机制,开展财政内部监督、“小金库”治理、涉农资金、会计信息质量等检查活动,进一步维护财经秩序。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财政改革发展仍面临不少困难和问题:财政收入增幅回落,财政支出刚性增长,收支矛盾突出;财政收入精准化管理水平不高,需要加大综合治税力度和收入预测分析能力;财政支出均衡性需要进一步提升;通过审计和财政监督检查发现,仍存在财政资金违规使用、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有待提高等;政府购买服务、PPP模式等各项改革仍需进一步深化和完善。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今后工作中通过深化改革认真加以解决。

二、2017年财政预算(草案)安排

2017年县级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县委经济工作会议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围绕建设“四个长垣”和县域经济强县,认真落实更加积极有效的财政政策,支持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更好发挥财政政策在稳增长和调结构中的积极作用;加快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完善预算管理制度,推进预算公开透明;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压缩一般性支出,加大脱贫攻坚等重点工作投入,保障基本公共服务,强化民生托底;加强财政资金统筹使用,提高支出精准度和资金使用效益;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有效防范财政风险,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根据长垣县经济发展形势和减税降费等因素,2017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增长目标为10%。支出方面,财政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事业发展,尤其是进一步提高教育、社保、医疗卫生等民生领域增支政策多,刚性强,财政收支矛盾突出。

(一)2017年主要支出政策

1.统筹整合资金,全面支持经济社会事业发展

支持农村脱贫攻坚战。县级安排资金1000万元,用于扶贫到户增收和贫困村道路新建整修。县级安排资金1216.5万元,实施学前儿童、义务教育、普通高中等教育脱贫救助。加大资金统筹整合力度,支持11个专项脱贫方案顺利实施,确保实现稳定脱贫。做好财政资金保障,推进易地扶贫滩区搬迁工作顺利开展。

支持环境治理攻坚战。县级安排资金3840万元,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乡村清洁三大攻坚战。落实美丽乡村建设、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等县级配套资金3200万元。县级安排城市绿化资金900万元,支持创建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

支持产业转型升级。设立技术创新培育投资资金6000万元,支持企业加大科技投入。县级安排“五位一体”专项资金500万元,构建政府、银行、担保、保险、投融资平台联动支农机制。惠民担保公司注册资本金增至1亿元以上,扩大业务范围,支持农业经济和中小微企业发展

支持新型城镇化建设。县级安排城乡基础设施建设资2000万元,支持实施“百城建设提质工程”试点县建设。筹措资金2178万元,用于县管公路养护及资金配套。县级安排资金1000万元,解决新型农村社区遗留问题。继续对符合条件的房产交易进行补贴,县级安排补贴资金3000万元加快推进政府购买服务、PPP模式等,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基础设施和新型城镇化建设。

2.调整优化支出结构,支持保障和改善基本民生

支持扩大社会就业。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安排就业补助234万元,着力促进重点群体就业工作。健全就业创业政策,落实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开展技能振兴工程筹措资金500万元,建立农民工工资应急周转资金,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支持社会保障体系提高社保财政补助标准,城市低保补助由每人每月240元提高到250元、农村低保补助由每人每月132元提高至142元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由每人每月78元提高至82散居孤儿和机构供养孤儿补助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月700元和1100元。适当提高企业职工养老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水平。

支持教育事业发展。安排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县级配套资金3200万元、农村中小学校舍建设资金1800万元,改善办学条件。完善高中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按照每年800元/的标准安排普通高中公用经费884万元县级安排资金1355.6万元,支持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支持社会资本兴办教育和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促进民办教育和学前教育发展。

支持医疗计生事业发展。提高医药卫生财政补助标准,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补助标准从年人均420元提高至450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标准由年人均45元提高至50元。县级安排资金1945万元,用于基因检测健康筛查、无创产前筛查等项目。县级安排资金886万元,实施贫困群体托底生活救助、高龄人员补贴、城乡医疗救助和艾滋病患者生活定量补助。

支持文化改革发展。巩固提升省级文化先进县创建成果,加快构建县乡村三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开展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实施舞台艺术送农民等文化惠民工程,提升文化馆(站)、博物馆、图书馆免费开放水平。县级筹措资金1127万元,支持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装修建设。

支持公共安全建设。加大公检法司经费投入,支持提高政法机关执法办案能力。县级安排公安技防体系及其他专项经费1000万元,足额保障平安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经费,支持创建全国县级文明城市。

(二)2017年财政收支预算

1.一般公共预算

1)全县一般公共预算

   2017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84500万元,同比增长10%。加上上级补助、上年结余等资金174831万元,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359331万元;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35088万元,2016年预算增长9.3%,加上上解上级支出24243万元,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359331万元。

2)县级一般公共预算

收入安排。2017年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317515万元。其中: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19000万元(税收收入80700万元、非税收入38300万元),增长17%;上级补助收入171923万元(返还性收入12374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63727万元、专项转移支付95822万元);乡镇上解收入23684万元;动用上年结余结转2908万元。

支出安排。2017年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317515万元。其中: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84188万元;补助乡镇支出9084万元;上解上级支出24243万元。

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84188万元,比2016年预算增长10%。主要支出科目安排情况是: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344万元,下降7.8%;

●教育支出81332万元,增长0.1%,加上拟用债券资金安排的重点教育项目5327万元,实际增长6.7%;

●科学技术支出6966万元,增长11%;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701万元,下降0.4%;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3305万元,增长36.7%,主要是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后退休人员养老金支出转列社保基金预算;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2077万元,增长27.2%;

●农林水支出27870万元,下降17.3%,主要是上年同期上级提前下达告知资金较多

●住房保障支出6740万元,增长159.4%,主要是居民购房补贴资金和工资调整后住房公积金增加;

●预备费2000万元,增长100%

需要说明的是:根据财政部要求,政府债券收支暂不编入年初预算,待省财政厅下达债券额度后再编制预算调整方案报县人大常委会审批。

2.政府性基金预算

2017年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计42589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8565万元上级补助收入476万元上年结余结转3548万元。

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计42589万元主要支出项目安排情况是:

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支出48万元;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支出29386万元(用于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15000万元、土地开发支出4000万元、城市建设支出2585万元,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支出1000万元、补助被征地农民支出1895万元、棚户区改造支出32万元,土地出让业务支出1925万元、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2949万元);

城市公用事业附加安排支出400万元;

国有土地收益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支出2830万元;

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支出3306万元;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支出2079万元;

污水处理费安排支出1381万元;

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支出502万元;

彩票发行销售机构业务费安排的支出80万元;

彩票公益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支出991万元;

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171万元

●债务付息支出1415万元

3.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2017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55233万元,增长42.2%。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23812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2019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53373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7221万元,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48774万元,工伤保险基金收入1123万元,失业保险基金收入537万元生育保险基金收入196万元。

2017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147691万元,增长74.1%。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25806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409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54720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5147万元,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46584万元,工伤保险基金支出921万元,失业保险基金支出382万元生育保险基金支出35万元。

以上预算安排具体情况详见《数说图解2017预算报告》。

三、改进和加强预算管理的主要措施

贯彻落实预算法要求,继续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加强财政资金管理,构建现代财政管理机制,提高财政管理和服务水平。

推进中期财政规划管理改革。重点做好专项资金细化、规划评估调整、规划期现行收支政策预测分析等工作,提高规划编制质量,建立较为成熟的规划编制程序和方法,强化规划约束力。

大力推进综合治税工作。加强涉税信息的交流共享,探索开展涉税信息分析比对应用,深入查找税收征管中存在的问题,拓展涉税信息利用链条,提高税收征管水平。

加大财政资金统筹力度。按照国家要求,从2017年起将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转列一般公共预算并统筹使用,相关支出予以重点保障。取消排污费、水资源费专款专用规定。以高标准农田建设为平台,抓好涉农资金整合试点项目建设。

进一步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结余资金和连续两年未用完的结转资金,一律收回统筹使用。加快安排使用收回的存量资金,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避免形成“二次”沉淀。加大预算编制与结转资金的统筹力度,编制预算时优先考虑动用存量资金。

强化政府债务管理。落实债务风险预警、债务信息月报等制度。遵循政府债务限额管理规定,将政府债务控制在批准的债务限额以内实行政府债务收支分类纳入预算,债务支出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加强政府债券资金管理,提高债券资金使用效益。

创新财政投入方式。创新投融资体制机制,深化PPP模式推广应用,发挥对社会资本的引导带动作用。加快推进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提高公共服务供给质量和效率。

依法加强财政收支管理。依法依规组织收入,做到应收尽收。压减一般性支出,严格控制“三公”经费。落实部门预算执行主体责任,对结转结余资金限期分配或支付,提高年初预算资金分配下达速度和拨付效率。

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严格执行预算法和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嵌入预算执行流程、覆盖财政资金运行全过程的监管机制,加大对违反财经纪律行为惩戒力度,确保各项财税政策有效落实和财政资金安全运行。

各位代表,做好2017年财政改革发展各项工作,使命光荣,责任重大。我们将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支持下,真抓实干,奋发进取,铿锵前行,努力完成各项目标任务为建设县域经济强县、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