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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县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第73号建议的答复
索引号 G0H001-0301-2017-00002 信息来源 文化广电旅游局
所属栏目 建议办理 公开日期 2017-07-12

对县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第73号建议的答复 

长文〔2017〕47号

李联合、陈松、赵保军等代表: 

    您们提出的“关于建设公共文化活动场所的议案”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此建议贴合我县当前实际,目前我县现有文化活动场馆已不能满足人民群众对大型文化场馆的需求。文化局已向县政府提出筹建“长垣县综合文化艺术中心”项目,该中心规划占地300亩,建筑面积5万平米,主要包含“四大功能”,即:大剧院、会展中心、艺术馆、美术馆、音乐厅、排演厅、图书阅览室等,不仅能为大型文艺演出、各类艺术比赛、传统文化节庆活动提供场所,还是提升我县文化实力、打造文化地标,实现文化惠民的具体措施,对繁荣人民群众文化生活、提升城市品位、扩大知名度,促进“四个长垣”建设,都将发挥积极及深远的作用。

 2017年6月5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县文化广电旅游局  8889920 

    系    人:陈  朋 

          编:453400

          送:县人大选工委(2份),县政府办(2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