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第62号建议的答复
索引号 | G0H001-0301-2016-00009 | 信息来源 | |
所属栏目 | 建议办理 | 公开日期 | 2016-09-01 |
对县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第62号建议的答复
建字〔2016〕6号
王广杰等代表:
您提出的“要求加大城区坑塘治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们已谋划了长垣县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对城区的河道及坑塘进行综合整治,变“臭水坑”为水景公园,项目总投资为2.9亿元,按PPP模式建设。目前,PPP模式招标正在进行,其中东北坑塘已基本建成,其他坑塘也即将开始建设。2016年我县出台了《365体育足球办公室关于印发长垣县2016年碧水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长政办〔2016〕42号),以改善水环境质量为核心,统筹推进水污染防治、水资源管理和水生态保护。
规划局按照长垣县城市规划委员会(长规〔2014〕3号)护城河至内环路之间及老城区沿坑塘周边不予批建个人自建房的规定要求,严格执行老城区个人自建房退河道、坑塘控制线,临河道、坑塘申请自建房均未批复,避免坑塘改造给住户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2016年6月30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长垣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8881350
联 系 人:毛 宁
邮 编:453400
抄 送:县人大选工委(2份),县政府办公室(2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