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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垣县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情况
索引号 G0H001-1901-2017-00129 信息来源 县民政局
所属栏目 民生保障 公开日期 2017-12-06

参保范围:按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参保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事业单位及其编制内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为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0%,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为本人缴费工资的8%,由单位代扣。职业年金缴纳比例为单位按本单位工资总额的8%缴费,个人按本人缴费工资的4%缴费。缴费基数:根据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核定。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高于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00%的,其缴费基数按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00%核定;低于60%的,按60%核定。截至2017年11月,共有166家单位参保,在职征缴人数为15653人,养老待遇领取人数为6433人,合计参保人数为2208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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