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人民政府  |  河南省人民政府 微博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当前位置:首 页 > 信息公开 > 民生保障
长垣县职工医疗、生育、工伤保险情况
索引号 G0H001-1901-2017-00131 信息来源 县民政局
所属栏目 民生保障 公开日期 2017-12-06

职工医疗保险:2017年1-10月参保6.09万人,征缴基金7175万元。待遇支付269989人次(包含门诊和统筹),支出4259万元。当期结余2916万元,基金累计结余17891万元。职工医疗保险缴费标准: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用人单位按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6%缴纳,在职职工本人按工资收入的2%缴纳。退休人员不缴费。生育保险:  2017年1-10月参保1.95万人,征缴基金295万元。待遇支付334人次,支出83万元。当期结余212万元,基金累计结余594万元。生育保险缴费标准:由用人单位按照本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总额的1%缴纳。国家机关和其他由财政负担工资的用人单位,按照本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总额的0.5%缴纳。职工个人不缴费。工伤保险:2017年1-10月参保3.68万人,征缴基金1094万元。待遇支付996人次,支出949万元。当期结余145万元,基金累计结余1454万元。工伤保险缴费标准:由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或全部职工个人缴费工资总额为基数缴纳工伤保险,职工个人不缴费。工伤保险费率实行行业差别基准费率与浮动费率相结合,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为八类,即一类至八类分别执行该行业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2%、0.4%、0.7%、0.9%、1.1%、1.3%、1.6%、和1.9%。


上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