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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面清理规范各类证明的工作通知
索引号 G0H001-0104-2017-00004 信息来源 长垣县编办
所属栏目 权力清单 公开日期 2017-06-30

县政府各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提高公共服务质量和效率,持续精简办事环节和手续,着力砍掉一批不必要证明,解决企业和基层群众“办事难”“办事慢”问题,为企业、群众办事、创业提供便利,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清理规范各类证明的通知》(豫政办明电2017〕83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将我县全面开展清理规范各类证明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县政府有关部门集中开展各类证明清理规范工作,取消各类不合法、不合理证明。对依法依规保留的各类证明,实行清单化管理,并向社会公布,没有列入清单的证明,不得再要求企业、群众在办事、创业过程中提供,切实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

二、清理规范范围

县政府各有关部门在企业、群众办事、创业过程中要求申请人提供的各类证明。

三、清理规范原则

(一)合法合理。没有法律、法规、规章和省级以上文件依据的,一律取消;可以通过部门内部调查或信息共享方式办理的,一律取消;能通过申请人提供有效证件、凭证办理的,一律取消;乡镇(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无权查证、无法开具的,一律取消;能够通过申请人采取书面承诺、签字声明或提交协议办理的,原则上一律取消。凡未纳入清单的各类证明一律不得再要求企业、群众提供;除因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性文件调整外.各地、各部门一律不准擅自设定证明事项。

(二)全面准确。各部门要以权责清单和本部门提供的各类公共服务事项等为基础,本部门在服务企业、群众办事、创业过程中要求申请人提供的所有证明(包括要求申请人在政府部门、乡镇、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和社会组织等开具的证明等)进行全面梳理,确保无遗漏。要深入研究论证,准确填写,确保证明名称规范准确、用途清楚、设定有依据、处置意见明确、后续办理方式具体。

(三)严格管理。清理规范后确需保留的各类证明,建立证明清单并向社会公布,没有列入清单的不得要求企业和群众在办事、创业过程中提供。因特殊工作需要,确需增加证明材料的,履行必要的审核论证程序后方可列入清单。各地要严肃处理随意要求申请人提供各类证明问题,切实维护证明清单的严肃性。

四、清理规范步骤

(一)全面模清证明底数。各部门要及时开展摸底,全面梳理,认真填写需要申请人提供的证明汇总表,摸清各类证明底数、用途、设定依据等基本情况,逐项提出初步清理意见。

(二)依法依规清理规范。在全面梳理摸底基础上,要通过召开部门、基层组织、企业、群众座谈会进行研究论证,明确清理规范意见并尽快开展清理规范工作,编制取消的证明清单和保留的证明清单。对确需保留的证明事项,要严格论证,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进一步规范证明名称、设定依据、实施主体、开具单位、用途等。

(三)及时公布证明清单。梳理后的清理规范证明清单要及时报送县编办,确保按时报送省电子政务服务平台,配合建成具有公布、查询等功能的全省证明管理平台,服务“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同时,将通过365体育足球网站等媒体等向社会公布,广泛接受群众监督。

五、工作要求

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清理规范各类证明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强化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确保尽快取得实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部门要抓紧建立工作推进机制,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部署,并明确1名管领导具体负责,协调推进清理规范工作,确保工作扎实高效开展取得明显成效。

(二)把握时间节点。清理规范工作任务重、时间紧。各部门要掌握工作步骤,合理安排时间节点,在全面摸底调研、明确清理规范意见的基础上,填写2015年以来3证明梳理汇总表,经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于7月11日前报县编办,电子文档请同时发送至c8889289@126.com(综合楼10楼1017房间

(三)加强督促检查。县编办将协同有关部门,通过随机抽查、定期检查等方式,对各有关部门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工作开展不及时、进展缓慢的部门将进行通报,全力确保工作按时保质完成。

附件: 1.需要申请人提供的证明汇总表

        需要申请人提供的证明汇总表.doc

2.近三年来已取消的证明清单

        近三年来已取消的证明清单.doc

3.保留的证明清单

            保留的证明清单.doc

4.填表说明

            填表说明.doc


                                                              长垣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