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G0H001-1001-2017-00018 | 信息来源 | 县财政局 |
所属栏目 | 项目信息 | 公开日期 | 2017-11-23 |
2016年12月底,上级下达长垣县省级财政扶贫发展资金1298万元;2017年1月,上级下达长垣县中央财政扶贫少数民族发展资金10万元;2017年4月,上级下达省派驻村第一书记专项扶贫资金110万元;2017年8月,上级下达第二批中央财政扶贫资金179万元;以前年度上级财政资金结余用于2017年项目625.5万元(中央资金442万元,省级资金183.5万元);2017年县级一般预算共安排项目资金2139.96万元;2017年县级新增债券共安排项目资金3500万元。
按照县扶贫办、县财政局两家联合上报省扶贫办、省财政厅的项目实施方案,现将资金分配使用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1、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631万元;
2、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591.5万元;
3、县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5376.6万元;
以上资金合计7599.1万元。
二、分配原则
按照上报省厅《2017年度扶贫开发到户增收项目实施方案》(长扶贫办〔2017〕66号)、《2017年度扶贫开发整村推进规划的报告》(长扶贫办〔2017〕22号)、《长垣县2017年小额信贷贴息专项方案的报告》(长扶贫办〔2017〕23号)、《长垣县2017年小额信贷贴息专项方案的报告》(长扶贫办〔2017〕83号)、《扶贫保险专项经费的请示》(长扶贫办〔2017〕18号)、《长垣县2017年“雨露计划”职业教育助学工程项目的报告》(长扶贫办〔2017〕25号)、《2017年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的报告》(长宗〔2017〕11号),并结合项目库情况对上述资金进行分配如下:
一是到户增收项目2598.8万元;
二是整村推进项目1298万元;
三是扶贫保险专项340.2万元;
四是省派第一书记项目110万元;
五是小额贷款贴息项目73.6万元;
六是少数民族道路亮化10万元;
七是雨露计划60.9万元;
八是扶贫车间139万元;
九是集装箱养殖368.6万元;
十是农村危房改造县配483万元;
十一是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1122万元;
十二是贫困户厕改995万元。
三、2017年资金分配情况表
监督电话:8886790
2017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