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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垣县黄河滩区居民迁建政策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7-11-29

  长垣县黄河滩区居民迁建分两期进行,共涉及武丘、苗寨、芦岗3个乡镇的22个村7615户28744人。一期试点迁建涉及两个村庄856户、3316人;二期迁建涉及20个村6759户、25428人,其中2017年度搬迁6个村、1758户、6541人。

  一 上级基本政策

  (一)集中安置

  安置房人均住房面积原则上不超30平方米,按户均4人计算,各级财政性资金对迁建群众户均共补助11.36万元(人均补助2.84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户均7万元,省级财政资金户均2.18万元,县级财政资金户均2.18万元。迁建群众自筹户均2.84万元(人均自筹0.71万元)。选择超面积住房的,超面积部分由搬迁群众按实际成本价格购买。选择低于人均住房面积控制标准的,依据减少面积减免自筹资金。

  (二)分散安置

  按照国家政策,选择自主分散安置的搬迁群众,原住房拆除后,可享受人均2.84万元的财政补助资金。为鼓励在外有房户选择分散安置,我县制订了分散安置优惠政策,补助标准提高到人均5万元。

  (三)旧房拆除

  新房建成搬迁后,必须及时拆除原住房,由当地政府组织复耕,并保留滩区内原有土地的承包经营权,土地收益归迁建群众所有。对迁建群众住房“补新不补旧”,即只对安置区新房建设进行补助、不对滩区内原有房屋进行补偿。

  二 我县配套政策

  教育方面。为愿意提前搬迁的群众以及危房户、贫困户免费提供周转房,并就近安排学生进城就学。

  土地托管方面。由农林畜牧局与省供销社在土地托管方面进行沟通,拟定大面积托管协议,在托管之前,对提前签订搬迁协议进城的迁建户由县里对其口粮田按土地市场流转价格给予补偿。

   就业安置方面。1、在安置区东侧预留500亩土地,规划建设劳动密集型产业园,引进卫生材料、服装加工等劳动密集型企业;2、对迁建群众进行就业意向调查,由民生服务中心对迁建群众制订免费就业培训计划,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并将培训年龄扩大到男60岁,女55岁;3、对迁建村庄群众在长垣县星月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学校、长垣县宏润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学校学习C1驾驶证可享受补贴800元;4、对迁建村庄群众进城创业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带动就业3人以上的,可以申请农民工返乡创业开业补贴5000元;5、县城公益性岗位优先向迁建群众倾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