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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调档问题
主题 办理调档问题
正文 我是13年外省毕业的研究生,毕业后一直在长垣工作,户口所在地长垣,今年6月想把档案转过来。按照长垣人社局的说法先让学校开具档案证明,再把档案证明交与人社局,并且把毕业证暂压人社局,人社局根据档案证明开局调档函,调档函上载明“自提”,我把调档函邮寄学校后,学校再把档案邮寄过来。现在把档案交与人社局,人社局拒收,给出的理由是毕业超过两年时间,就是办理档案证明也没办法在长垣人社局存档。我想说的是,当时档案证明上都写明毕业时间了,毕业证上也有毕业时间,为啥当初都不审核清楚,现在档案都被人社局拆封了,现在又说不能存,让我们怎么办呢?
来信时间:2017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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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回复: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 人社部发〔2014〕90号第四条规定:“转递档案时转出机构应严密包封并填写档案转递通知单。”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简化优化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的通知 人社厅发〔2016〕75号第六条规定:“档案转递时,转出机构要在档案内附上档案材料目录清单。”您档案中缺少档案转递通知单、档案目录清单、就业报到证。根据以上文件规定您的档案暂无法接收,待补齐档案所需材料后可接收您的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