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审计局积极推行“阳光审计”
信息来源:县审计局 发布日期:2017-12-18
为进一步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县审计局推行“阳光审计”。一是在政府网站上及时公开相关信息。包括审计机关的主要职能,与审计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审计机关受理咨询和举报的方式、方法,审计程序,被审计单位的相关权力等内容。二是审计组进点公开。对被审计单位实施审计,审计组召开审计进点会。要求被审计单位中层以上干部参加,通报审计的目的、内容、时间、纪律和审计组人员组成情况及监督电话等,会议情况要装入审计档案。三是审计结果公开。审计结束,审计结果报告要向被审计单位班子成员或中层以上干部反馈,通报情况,征求意见,加强监督,督促整改,增加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
上一篇:芦岗乡创新宣传手段 助力扶贫攻坚
下一篇:县司法局推进全县普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