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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政办〔2017〕132号365体育足球办公室关于印发长垣县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G0H001-0202-2017-00103 信息来源 政府办
所属栏目 长政办 公开日期 2017-12-02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长垣县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365体育足球办公室

2017年11月29日

     

长垣县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为推进我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快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强化社会信用信息应用,规范社会信用信息管理,根据省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全面推进我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依托长垣县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和“信用长垣”网站,加强政务领域、社会法人、自然人信用信息采集、整合、应用和管理,建立覆盖全县的征信系统,基本建成与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信用体系框架,推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有效运转,社会诚信水平、社会公众诚信道德水准显著提升,在全社会基本形成诚实、自律、守信、互信的氛围和环境。

二、基本原则

(一)整体规划,分步实施。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并结合我县实际,统筹规划,统一规范,本着先易后难、循序渐进的原则,加快推进我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二)政府推动,社会参与。充分发挥政府在规划引导、需求培育、示范带动、宣传教育等方面的推动作用,依托长垣县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与“信用长垣”网站,建立健全我县社会信用体系框架与运行机制。充分发挥行业组织、中介机构等在行业信用建设、信用产品开发使用以及信用服务中的重要作用,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和社会公众的宣传、参与和监督作用,形成全社会广泛参与、共同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良好格局。

(三)条块互通,共建共享。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按照统一的信息标准和技术规范,推进行业和部门加强对信用信息的记录、整合和应用。通过成员单位共建共享方式,共同打造公共联合征信系统,打破“条块分割”、“信息孤岛”,实现行业和部门间信用信息的互通共享。

三、建设内容

(一)政务诚信

1.全面推进诚信政府建设。一是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推行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打造阳光、诚信政府;二是加快推进政务公开,推动政府部门持续做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7个工作日内网上公示,并归集至“信用长垣”网站;三是提高政务服务效率,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及时衔接落实省政府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  

牵头单位:政府办、编办、法制办、发改委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县直各部门

时间进度:持续推进

2.加强公务员诚信建设。加强公务员信用知识学习,提升公务员信用意识。建立公务员诚信档案,依法依规将公务员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廉政记录、年度考核结果、违法违纪违约行为等信用信息记入档案,作为公务员考核、任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牵头单位:组织部、人社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县直各部门

时间进度:2018年6月底前完成公务员诚信档案;其他持续推进

3.加强重点领域政务诚信建设。加强在政府采购、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招投标、招商引资、地方政府债务、政府统计及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等多个领域政务诚信建设。加强与社会信用服务机构合作,积极引入有资质的第三方征信机构参与行业信用建设和信用监管。

牵头单位:财政局、发改委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县直各部门

时间进度:2018年6月底前完成

4.构建政务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各部门、各单位存在政务失信记录的,要根据失信行为对经济社会发展造成的损失情况和社会影响程度,对具体失信情况书面说明原因并限期加以整改,依规取消相关政府部门参加各类荣誉评选资格,予以公开通报批评,对造成政务失信行为的主要负责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对存在政务失信记录的公务员,按照相关规定采取限制评优评先等处理措施。

牵头单位:发改委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县直各部门

时间进度:持续推进

(二)个人诚信

1.推动完善个人实名登记制度。按照河南省公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实施方案,细化任务分工,明确时间节点,以公民身份号码制度为基础,推动居民身份证登记指纹信息工作,实现公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全覆盖。

牵头单位:公安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县直各部门

时间进度:2018年底前完成

2.建立重点领域个人诚信记录。以食品药品、安全生产、消防安全、交通安全、环境保护、税收缴纳、医疗卫生、志愿服务等领域为重点,以公务员、律师、教师、医师等职业人群和企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及相关责任人为主要对象,加快建立完善个人信用记录形成机制,及时归集有关人员在相关活动中形成的诚信信息。对企事业单位严重失信行为,在记入企事业单位信用记录的同时,记入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其他负有直接责任人员的个人信用记录。

牵头单位:人社局、发改委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县直各部门

时间进度:持续推进

(三)电子商务诚信

1.加强电子商务全流程信用建设。通过推进实名认证登记、加强网络支付及寄递物流业监管加强电子商务全流程信用建设,为实现平台店铺实名化、交易评价可信化、网络支付规范化、物流配送精准化提供支撑。
   2.全面推进电子商务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利用大数据技术提升电子商务全过程信用信息归集质量与处理效率,实现电子商务领城信用信息采集标准化、高效化,向长垣县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实时推送,促进各系统平台信用数据互联互通,为信用大数据应用服务和监管创造条件。

3.广泛开展电子商务信用联合奖惩。加强信用信息公示,大力实施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严厉打击违法失信行为,让失信者寸步难行,守信者一路畅通。

牵头单位:商务工商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县直各部门

时间进度:2017年底前完成实名登记和认证工作;2018年底前完成寄递物流行业信用建设工作;持续推进电子商务信用联合奖惩工作

(四)企业诚信

1.依托商务工商局的公示监管警示系统,及时归集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行政确认、抽查检查、信用约束和惩戒、扶持小微企业政策、司法公示、行政仲裁等企业信息。

2.对无不良信用记录的企业,各成员单位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实施相应激励措施;对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被吊销许可证的企业,各成员单位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实施相应惩戒措施。

3.以信用信息数据库为基础,建立中小企业信用信息服务网,将政府部门政策信息、金融机构产品与服务信息、中介机构服务信息、中小企业和农户生产经营信息和融资需求信息等纳入其中,形成库网结合的信用信息服务平台,科学合理开展信用评价,定期发布金融红黑榜,为中小企业融资提供服务。

牵头单位:商务工商局、金融办

责任单位:人行、科工信委、国税局、地税局、环保局、安监局、质监局、食药监局,各乡(镇)、街道办事处

时间进度:2017年底前完成

(五)农村信用体系建设

1.搭建以“数据库+网络”为核心的农村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强化农户信用信息应用与社会服务。做好农户信息采集和录入工作,建立农户信用信息数据库,推进电子化农户信用档案建设,推动建立农村信用信息共享机制。

2.开展“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评定工作,按照《长垣县农村信用等级评定办法》,依托金融扶贫服务三级体系在辖区开展评定工作并进行公示。

3.扎实推动信用评级结果应用。将信用评级结果纳入贷款决策程序,形成“征信+评级+信贷”的业务模式。对不同信用等级农户实行差别授信,鼓励对信用等级高的农户优先发放贷款或发放优惠贷款。

牵头单位:金融办、人行

责任单位:农办、扶贫办,各乡(镇)、街道办事处

时间进度:2017年底前完成农户信用信息录入及评定工作;持续推进信用评级结果应用

四、主要任务

(一)信用信息归集

信用信息归集是我县公共信用信息平台运营的基础。信用信息归集主体为我县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和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归集内容既包括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规定事项,也包含各职能部门掌握的本行业各类信用信息。

为明确信用信息征集职责,规范信用信息管理,编制了《长垣县公共信用信息征集目录》,各责任单位要坚持“谁产生、谁提供、谁负责”的原则,对信息归集的合法性、真实性、及时性、完整性负责,严格按照征集目录归集信用信息并上传至长垣县公共信用信息平台(见附件3)。

各责任单位务必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任务到各科室各部门,责任落实到人,制定具体推进措施,确保如期完成各项任务,2017年底前实现所有领域信用记录全覆盖。

(二)信用信息应用

长垣县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和“信用长垣”网站作为全县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共享、交换的枢纽和展示平台,促进了政府部门之间信息的交换和共享,加强了信用信息在行政管理、社会生活中的应用,为加快我县社会信用体系发展提供了信息支撑,将有力推进我县社会诚信体系建设迈上新台阶。

1.推行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双公示。公示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用信息,是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打造透明政府和公信政府的重要体现。各职能部门要认真落实“双公示”信息公开制度,将本部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上网公示,要实现应公示尽公示,做到“全覆盖、零遗漏”,全面梳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事项目录清单,通过“信用长垣”向社会公开。

2.推动“红黑榜”名单发布。建立“红黑榜”发布机制,根据各行业部门提供的信用信息,定期发布信用“红黑榜”名单,落实对“红榜”“黑榜”企业和个人的褒奖和约束措施,同时建立健全信用修复和退出机制。各责任单位根据部门职能,制定所辖行业法人、自然人“红黑榜”名单标准,并及时上报至县信用信息管理中心。县信用信息管理中心负责收集、整理各有关部门报送的信用信息,并依照程序在“信用长垣”网站公开发布。

3.开展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建立健全褒扬和激励诚信行为机制。一是建立事前信用承诺机制。引导企业主动在“信用长垣”网站发布信用承诺;二是培育、推介和宣传诚信典型。将有关部门和社会组织实施信用分类监管确定的信用状况良好的行政相对人、诚信道德模范、优秀青年志愿者,新闻媒体挖掘的诚信主体等纳入诚信“红榜”向社会公开发布;三是探索建立行政审批“绿色”通道。在办理行政许可过程中,可根据实际情况对诚信典型等行政相对人实施“绿色”通道和“容缺受理”等便利服务措施。同时,优先提供公共服务,推动金融机构和实体企业开发“税易贷”“信易贷”等守信激励产品。

建立健全约束和惩戒失信行为机制。一是对严重失信行为实施联合惩戒。依托长垣县公共信用信息平台联合激励惩戒系统,对严重失信行为实施联合惩戒;二是依法依规加强对失信行为的行政性约束惩戒。在审核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发放生产许可证等环节对严重失信主体适当增加审核要件;三是加强对失信行为的市场性约束惩戒。对严重失信主体限制出境和限制购买不动产、乘坐飞机等高消费行为;四是加强对失信行为的行业性约束惩戒。鼓励行业协会商会与有资质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合作,开展会员企业信用等级评价。五是加强对失信行为的社会性约束惩戒。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失信联合惩戒,支持各类媒体加大对典型失信案例分析报道力度,加强舆论监督。

建立联合奖惩的发起与响应机制。各领域联合奖惩的发起部门负责确定激励和惩戒对象,并将激励和惩戒对象有关信息通过长垣县公共信用信用平台联合奖惩系统提供给实施部门,实施部门依法对激励和惩戒对象采取相应的奖惩措施。

4.推进信用记录及信用报告应用。全县各级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和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应积极推进信用记录及信用报告应用,依托我县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及有资质的第三方征信机构,在实施政府采购、政府购买服务、政府投资工程建设、招投标、财政资金补助、行政许可、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等重点领域使用信用信息或第三方征信机构信用报告,并将其作为决策的重要依据。

5.提供信用宣传与服务。“信用长垣”门户网站及时对信用信息政策法规、各地信用信息动态进行发布宣传,以便了解国内、省内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动态,为政府机关、社会组织和公众推动、参与、了解信用体系建设提供互动服务,在全社会营造“守信者处处受益,失信者寸步难行”的良好氛围。

(三)信用信息管理

制定公共信用信息归集、保存、使用和操作规程,采取必要的技术措施,保障公共信用信息数据库正常运行;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维护部门分别与中标公司、各信用信息主要提供单位签订保密协议,做到权责分明,防患未然,严防信用信息泄露,保护信用信息安全。

五、工作举措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快推进我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成立长垣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见附件1),指导推动全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研究决定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中的重大事项;指导信用信息归集共享联席会议工作。

(二)建立工作机制。为加强我县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工作的组织领导,形成共同推进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工作机制,建立长垣县信用信息归集共享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全县信用信息工作事项(见附件2)。

(三)强化督导落实。制定《长垣县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考核暂行办法》,对各责任单位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情况逐条分类进行考核。县政府将对工作成效突出部门予以表彰,对工作推进不力的部门实施问责。各责任单位应高度重视,狠抓落实,根据部门职能在工作体系建设、制度机制建设、信用信息归集等方面及时、高效做好信用体系建设相关工作(见附件4)。

(四)完善工作机构。为实现我县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同步推进,成立长垣县信用信息管理中心,配备信息专业技术人员,负责长垣县信用信息平台及“信用长垣”网站与省信用信息平台及“信用河南”网站对口衔接;归集、上传全县各部门信用信息;开展“双公示”、红黑榜发布、“失信联合惩戒和守信联合激励”等各项工作。


附件:1.长垣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2.长垣县信用信息归集共享联席会议制度及成员名单

     3.长垣县公共信用信息征集目录

     4.长垣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考核暂行办法及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考核指标一览表

附件1.docx

附件2.docx

附件3.docx

附件4.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