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G0H001-0202-2017-00104 | 信息来源 | 政府办 |
所属栏目 | 长政办 | 公开日期 | 2017-12-02 |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长垣县2018年林业生态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第10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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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1月29日
长垣县2018年林业生态建设实施方案
依据《河南省“十三五”林业发展规划》和《森林河南生态建设规划(2018-2027年)》要求,为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科学的森林网格空间格局,打造森林城市,改善县域生态环境,满足我县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结合我县水系工程及我县当前发展状况,围绕县(乡)道路通道绿化、河渠绿化、围城林建设、围村林建设,现制定2018年林业生态建设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围绕“绿廊、绿环、绿园”三大主题优化规则的原则。
(二)结合国家储备林树种要求,遵循因地制宜、适地适树,选用符合国家储备林树种要求,以乡土树种为主,杨树有序更替,乡土树种数量占区域绿化树种使用数量80%以上的原则。
(三)以高大乔木为主,乔、灌、花、草结合混交立体绿化原则。
(四)坚持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并重的原则。
二、目标任务
(一)目标
以生态水系、美丽乡村、国家储备林等项目工程为依托,进一步提升县域范围内道路、水系、农田、村庄等绿化水平,使村旁、路旁、水旁、宅旁得到高质量绿化,形成较完备的城市生态防护体系。
(二)任务
1.为明年大绿化做好准备,做好现有绿色通道内秸秆、杂草、倒伏树木的清理、扶植及补植补造工作,提升绿化质量。
2.营造林:按现状进行新建完善,逐步实现“绿廊、绿环、绿园”等全面覆盖。2018年共完成道路绿化274.5公里;县管河渠绿化67.5公里;天然文岩渠右堤绿化39.3公里;围城林绿化29公里,围村林建设115个村庄,伐植平衡95562株(折合片林2408亩),成片新造林30000亩,义务植树210万株,黄河大堤淤背区绿化38公里。
三、建设标准
(一)整治标准
现有绿色通道内无种植农作物、无倒伏树木、无杂草、无秸秆、无农作物、无堆积杂物等现象,保持树木生长良好。
(二)租地标准
1.省道、县道、乡道绿化平台外,双侧租地,单侧租地宽度55米。
2.围城林双侧租地,中环路中心线45米外单侧租地宽度105米,G327(S308东延段以南)绿化平台外,双侧租地,单侧租地宽度105米。
3.G327(S308东延段以北)绿化平台外,进行双侧租地,单侧租地宽度55米。
4.天然文岩渠右堤原50米外5米堤保护区,保护区外单侧租地宽度105米。
5.围村林单侧租地,租地宽度105米。
6.县管河渠河口5米外双侧租地,单侧租地宽度55米。所有的绿化通道和农田之间挑2米宽、1米深的沟。
(三)绿化标准
1.道路绿化
(1)高速、省道绿化补植提升。高速双侧绿化,单侧净绿化宽度不低于100米;省道双侧绿化,单侧净绿化宽度不低于50米。时间要求:2017年12月20日前完成补植提升并刷白,刷白一米高,上沿并带5公分宽红圈。(补植提升标准见附件)
(2)G327道路绿化。S308东延段以北通道绿化,绿化平台外侧,双侧绿化,单侧净绿化宽度不低于50米,每1000米更换一个树种。时间要求:2018年1月15日前完成租地、挑边沟、平整土地等工作;2018年3月31日前完成绿化。(绿化标准见附件)
(3)县道、乡道加宽补植提升和新植绿化。绿化平台外,双侧绿化,单侧净绿化宽度不低于50米,每1000米更换一个树种。时间安排:2018年1月15日前完成租地、挑边沟、平整土地等工作;2018年3月31日前完成绿化。(具体任务、绿化标准见附件)
2.河渠绿化提升
(1)天然文岩渠右堤绿化和临黄堤西侧绿化。天然文岩渠右堤原50米外5米堤保护区,保护区外单侧绿化,净绿化宽度不低于100米。时间安排:2018年1月15日前完成租地、挑边沟、平整土地等工作;2018年3月31日前完成绿化。(建设任务见附件)。临黄堤西侧单侧绿化,绿化宽度不低于100米。(具体绿化标准待定)
(2)县管河渠绿化。河口5米外双侧绿化,单侧净绿化宽不少于50米;每1000米更换一个树种。时间安排:2018年1月15日前完成租地、挑边沟、平整土地等工作;2018年3月31日前完成绿化。(具体任务、绿化标准见附件)
3.围城林建设
建设路线:大广高速→中环路(涉及蒲北街道、满村镇、蒲东街道)→S308东延段(涉及蒲东街道、孟岗镇)→G327(涉及孟岗镇、魏庄街道)→纬四路东延段(涉及魏庄街道办事处,现还没修建)→临黄堤→太行堤→大广高速(建设任务见附件)。中环路中心线45米外、G327绿化平台外,双侧绿化,单侧净绿化宽度不低于100米。时间安排:2018年1月15日前完成租地、挑边沟、平整土地等工作;2018年3月31日前完成绿化。(绿化标准待定)
4.围村林绿化。净绿化宽度不低于100米,选取的树种:银杏、刺槐、国槐、枫杨、玉兰、白蜡、槭树类、七叶树、樱桃、榆树、楝树、枣树、皂荚、楸树、丝棉木、梧桐、泡桐类、柳树类、侧柏、水杉、圆柏、翠柏和松树类,以行政村为单位不得少于2个树种,一个乡不能少于10个树种;株行距3米×3米,品字形种植。时间安排:2018年1月15日前完成租地、挑边沟、平整土地等工作;2018年3月31日前完成绿化。(建设任务见附件)
以上道路、水系、围城林和围村林绿化用地必须租地和挑边沟,绿化树下不允许群众进行其它农作物种植,通道绿化和农田之间挑2米宽、1米深的沟。
5.成片新造林。乔木树种造林,可采用宽窄行,2×2×6—10米、2×3×6—10米或者大行距小株距(2×6米、2×5米),每亩地不少于74株,所用苗木以当地培育苗木为主,且必须具有“两证一签”(即“苗木检验证”、“苗木检疫证”、“苗木产地标签”),否则一经发现,将按《种子法》的要求严肃处理。经济林树种,要按照树木生物学特性进行合理密植,所用苗木要选用优质壮苗。。
6.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所在地的单位、企业、医院和学校绿化。实现布局合理、特色鲜明、环境优美的绿化格局。乔、灌、花、草配置合理,四季有绿、四季见花,绿化率达到35%以上。
7.伐植平衡造林。按照森林资源长大于消的利用原则,采伐过的树木必需及时补造,补造株数与面积不少于采伐的株数与面积,实现森林资源的永续利用。2018年,全县要共完成伐植平衡造林2408亩,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按照2017年采伐的株数与面积(折合面积)确定造林数量,原则上在原采伐迹地上进行造林,因工程占地、拆旧复垦等原因不能在原地造林的,要进行易地造林,树种选择必须为用材林。
8.义务植树。根据《河南省义务植树条例》规定,义务植树是法律赋予每个适龄公民的责任和义务,每人每年要完成义务植树5棵。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围绕义务植树任务,精心组织本辖区内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学校以及个体工商户和居民积极参加义务植树劳动。同时,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和各相关单位的一把手要开展一个绿化点工作,为群众做好表率。县直各单位,县城建成区内的企业、学校、医院的义务植树活动在本单位庭院内进行,搞好本单位的庭院绿化,单位庭院绿化覆盖率要达到35%以上。全县全民义务植树尽责率达到95%以上。
9.栽植技术。造林要严格按照造林技术规程进行,采取栽大苗、挖大坑、浇大水的方法。栽前用清水浸泡12小时以上,栽植时踩实土、浇透水、封土堆防倒伏,确保成活。
四、验收时间安排
为确保工作目标顺利完成,本着突出重点,分步实施、循序渐进的原则,分阶段进行。
第一次验收:2018年1月16日至1月31日督导检查验收,主要验收高速、省道绿化补植提升;任务的租地、挑边沟、土地平整等工作。
第二次验收:2018年4月份,检查验收任务完成情况。
第三次验收:2018年10月份,检查验收成活并保存情况。
五、保障措施
(一)明确责任主体。县政府将把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林业生态建设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各乡(镇)长、街道办事处主任为本辖区第一责任人,分管副职为具体责任人。每个村要明确1名具体负责人,负责该村的林业生态建设工作。县农林畜牧局要及时提供苗木信息,进行技术指导。县直各单位,各学校和医院要切实搞好本单位庭院绿化。
(二)落实林业政策。国家、省、县将通过不同方式对林业生态建设工作给予资金支持,其中列入国家、省级工程的项目资金补助方式实行先建后补建设政策(经省、县验收合格后进行补助),县政府将采取以奖代补的办法支持林业生态建设。同时,鼓励社会各界(企业、事业单位、团体、个人)参与林业建设,谁投资谁受益,并落实各项优惠政策。县农林畜牧局要积极争取资金,支持和帮助林业企业发展,进一步巩固林业生态县创建成果。
(三)加强督导检查。为提高林业工作的时效性和透明度,县督查局、农林畜牧局、交通运输局、公路局等有关部门要对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林业工程建设情况进行及时督导检查,及时予以通报。
(四)实行目标管理。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根据任务分解签订目标责任书。同时,县政府将加强督促检查、跟踪问效,实行效能监察。全年检查两次,时间分别为:4月份检查栽植任务完成情况,10月份检查树木成活保存情况。
(五)强化树木管护。鼓励利用市场手段,加强对树木的管护,保证树木成活率和保存率。
六、奖惩措施
(一)天然文岩渠右堤和围城林租地,由县财政全部承担,地租按每亩1000元。
(二)按工作量和完成情况进行奖励,分两次进行。第一次验收,按照绿化标准按时完成任务的,由县财政每亩奖励100元。第二次验收,成活保存率在85%(包括)以上的造林面积,由县财政每亩再奖励100元。
(三)鼓励成方连片发展苗木花卉,对现有和新发展的苗木花卉,根据不同的树种,不同的栽植年限,达到相应合理栽植密度,长势良好,且栽植面积达到500亩、1000亩、3000亩、5000亩以上的苗木花卉基地,县财政将分别按每亩200元、300元、500元、1000元奖补,连补三年。
(四)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辖区内的单位、企业、学校分别评选一等奖1个,奖励绿化建设专项资金30000元,二等奖1个,奖励绿化建设专项资金20000元,三等奖2个,奖励绿化建设专项资金10000元。
(五)成活保存率在85%(包括)以上为造林合格,对虽然完成栽植任务但树木成活保存率在41%—84%(包括)之间的,除予以通报批评外,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和各有关单位要按要求补栽完整;完不成任务或成活保存率达不到40%(包括)的按有关规定进行问责。
七、责任分工
(一)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的林业生态建设,由农林畜牧局进行督导和验收。
(二)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严格按照2018年全县林业生态建设方案要求,明确本辖区的责任目标,制定本辖区切实可行的建设实施方案和管护措施,并建立绿化台账,以文件形式上报县农林畜牧局。
附件:1.2018年高速、省道绿化补植提升标准
2.2018年县道、乡道加宽补植提升标准
3.2018年天然文岩渠右堤绿化任务表
4.2018年围城林建设任务表
5.2018年路、河渠绿化任务表
6.2018年县管河渠绿化标准
7.2018年道路绿化标准
8.成片造林、伐植平衡、义务植树任务明细表
9.2018年围村林绿化明细表
10.推荐树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