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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县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第2号建议的答复
索引号 G0H001-0301-2016-00004 信息来源 水利局
所属栏目 建议办理 公开日期 2016-09-01

 对县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第2号建议的答复

水字〔201669

 

吴凤兵等代表:

您提出的“要求在大留寺控导工程(引黄工程)处建一座大型提灌站”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县水利局拟在大留寺控导工程处实施大留寺引黄工程,工程完成后可有效保障下游恼里、魏庄、芦岗三乡镇农田灌溉。目前,大留寺引黄工程《水资源论证》已通过黄委会第一次评审。

2016年6月22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防汛抗旱办公室   8887899

联   系    人:于洪潮

邮         编:453400

抄         送:县人大选工委(2份),县政府办公室(2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