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第2号建议的答复
索引号 | G0H001-0301-2016-00004 | 信息来源 | 水利局 |
所属栏目 | 建议办理 | 公开日期 | 2016-09-01 |
对县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第2号建议的答复
长水字〔2016〕69号
吴凤兵等代表:
您提出的“要求在大留寺控导工程(引黄工程)处建一座大型提灌站”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县水利局拟在大留寺控导工程处实施大留寺引黄工程,工程完成后可有效保障下游恼里、魏庄、芦岗三乡镇农田灌溉。目前,大留寺引黄工程《水资源论证》已通过黄委会第一次评审。
2016年6月22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防汛抗旱办公室 8887899
联 系 人:于洪潮
邮 编:453400
抄 送:县人大选工委(2份),县政府办公室(2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