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第8号建议的答复
索引号 | G0H001-0301-2016-00005 | 信息来源 | 水利局 |
所属栏目 | 建议办理 | 公开日期 | 2016-09-01 |
对县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第8号建议的答复
长水字〔2016〕96号
杨新胜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芦岗乡杨桥村西口天然文岩渠桥的建设提案”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目前,县水利局通过实施2016年度农田水利设施维修养护项目,投资3.82万元,对杨桥村桥两侧栏杆进行了维修更新,已于7月18日完工,进一步保障了群众的出行安全。
下一步,县水利局将密切关注上级投资动向,加大项目资金争取力度,力争早日将杨桥村此桥列入重建计划。
2016年7月22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农水科 8887895
联 系 人:王慧敏
邮 编:453400
抄 送:县人大选工委(2份),县政府办公室(2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