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G0H001-2101-2015-00001 | 信息来源 | 政府办 |
所属栏目 | 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 公开日期 | 2015-03-25 |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492号,以下简称《条例》)规定,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豫政办〔2014〕65号)要求,特公布长垣县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由基本情况概述、主动公开情况、回应解读情况、依申请公开情况、行政复议情况、行政诉讼情况、举报投诉情况、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步工作重点共九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
一、基本情况概述
2014年,我县积极贯彻落实《条例》要求,切实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强化领导,突出重点,抓好落实,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根据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调整充实了长垣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各乡镇(街道)、县直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也都调整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机构,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从而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正常化和规范化。
(二)抓好平台建设。以平台建设为支撑,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一是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网络,深入推进网上政府信息公开。二是依托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建立和推广乡镇政务服务,提升服务基层群众水平。三是县直单位都在适当位置设立信息公开墙或公开栏,并将行政许可事项印成“告知单”,在办公场所摆放或上墙,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三)完善工作制度。完善《365体育足球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前保密审查;完善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流程,印发了《关于加强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送工作的通知》。县政府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对各乡镇(街道)、县直各单位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月通报、季总结、年考核制度,并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高效推进。
(四)强化培训宣传。为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继续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增强工作责任感和自觉性,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全年共培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720人次。同时,结合实际通过电视台、报刊和网络等途径,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参与度,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内容
2014年,全县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8161条。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1183条,占3.1%;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2669条,占7%;规划计划类信息1450条,占3.8%;行政许可类信息3282条,占8.6%;行政审批、财政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保障性住房、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价格和收费、征地拆迁、以教育为重点的公共企业事业单位等方面信息15722条,占41.2%;其它类信息13855条,占36.3%。
(二)主动公开方式
在全县主动公开的38161条政府信息中,通过网站公开的政府信息20073条,占52.6%;通过公报公开的政府信息496条,占1.3%;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公开的政府信息7556条,占19.8%;通过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公开的政府信息3892条,占10.2%;通过其他方式公开的政府信息6144条,占16.1%。
三、回应解读情况
2014年,全县按照程序分类办理回应解读170件。
四、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4年,全县共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5件,并及时对申请人进行了回复。
五、行政复议情况
2014年,全县没有发生行政复议情况。
六、行政诉讼情况
2014年,全县没有发生行政诉讼情况。
七、举报投诉情况
2014年,全县没有发生举报投诉情况。
八、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一)推进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对原有行政审批事项和行政服务事项认真清理,印发了关于公布行政审批事项和行政服务事项清理结果的决定,并对审批事项等内容通过多种形式进行公开。同时,进一步加大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侵犯知识产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力度,除依法需要保护的涉及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案件外,对适用一般程序查办的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侵犯知识产权行政处罚案件,主动公开案件名称、被处罚者姓名或名称,以及主要违法事实和处罚种类、依据、结果等,并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二)继续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对政府预决算信息进行公开,并全部公开到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
(三)加强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建立了征地信息查询制度,积极拓展公开渠道,保障公众查询的合法权益。通过电视、网站、宣传栏等形式,对保障性住房信息进行公开。推进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公开,招标公告和招标结果在中国招标网、省政府采购网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开发布,确保招标信息公开透明。
(四)加强公共服务信息公开。在烹饪职业技术学院招生过程中坚持“四公开”,即公开招生计划,公开录取分数线,公开录取原则,公开录取结果。在推进科技计划、科技专项等项目立项上进行公开公示,邀请相关权威专家对科技计划、科技专项等项目进行验收,并将验收结果做到及时公布。建立公共就业信息服务平台,提供就业信息发布、政策咨询等服务。
(五)推动公共监管信息公开。加强环境信息、安全生产信息公开。深入推进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建立饮食用药安全科普宣传站和短信平台,并利用县电视台、长垣视点等媒体,普及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加快推进全县信用体系建设,推动信用信息公开。
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步工作重点
2014年,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渠道有待进一步拓宽;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有待进一步充实。
2015年,我县将继续大力推进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做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一要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内容,学习借鉴先进单位的经验做法,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夯实工作基础。二要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内容,进一步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三要强化培训,制定培训计划,广泛开展培训,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4年度)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38161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2669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3282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496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0073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7592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 次 | 17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0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5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5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0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0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0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0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0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3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209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93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116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79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3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3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7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