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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技术监督局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质量技术监督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二)承担产品质量诚信体系建设责任,负责全县质量宏观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全县质量振兴工作。推进实施名牌发展战略,组织实施质量奖励制度,组织开展政府质量工作考核。

(三)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工作,管理产品质量安全强制检验、风险监控、国家监督抽查工作。负责食品包装材料、容器、食品生产经营工具等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依法查处产品质量违法行为,按分工打击假冒伪劣违法活动。根据县政府授权,组织协调全县有关专项打假活动。

(四)负责全县标准化工作的管理,组织实施标准并监督标准的贯彻执行,推行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管理企业产品标准备案工作。负责组织机构代码、商品条码相关工作。

(五)统一管理全县的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依法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溯源和比对工作,负责规范和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六)依法开展全县强制性产品、获证实验室的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监督和规范认证市场。

(七)承担综合管理全县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的责任,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执行情况。

(八)组织制定并实施全县质量技术监督科技发展和技术机构建设发展规划,负责全县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

(九)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联系电话:0373—8886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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