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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局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交通运输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承担涉及全县综合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工作,指导全县交通运输规划和管理。

(二)贯彻执行上级公路、水路等行业规划、政策和标准。参与拟订全县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指导全县公路、水路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

(三)承担全县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贯彻执行上级道路、水路运输有关政策、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指导全县道路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工作,指导全县城乡客运、城市公交、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

(四)承担全县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负责水上交通管制、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和防止污染以及船舶与港口设施安全保障、危险品运输监督、航道管理工作。

(五)负责提出全县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会同县财政局就交通专项资金提出安排意见,按县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国家和省、市、县规划内及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上级公路、水路有关规费政策。

(六)承担全县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贯彻执行上级公路、水路工程建设和维护相关政策、制度及技术标准。组织协调全县公路、水路有关重点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全县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

(七)指导全县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按规定组织协调国家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负责全县高速公路及重点干线路网运行监测和协调工作。

(八)指导全县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运行情况,开展相关统计工作,发布有关信息。指导全县公路、水路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九)贯彻执行交通运输行业科技政策。组织重点科技开发,推动行业技术进步。

(十)负责全县交通运输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引进利用外资、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

(十一)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联系电话:0373-885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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