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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政办〔2017〕123号365体育足球办公室关于印发长垣县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G0H001-0202-2017-00097 信息来源 政府办
所属栏目 长政办 公开日期 2017-11-14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长垣县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365体育足球办公室

                         2017年11月2日

长垣县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

为探索解决金融体制性障碍的新路径,推动信用贷款发放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有效加大对脱贫攻坚中带贫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根据《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国发〔2014〕21号)、《中国人民银行发展改革委财政部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扶贫办关于金融助推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银发〔2016〕84号)、《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全面推进中小企业和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意见》(银发〔2015〕280号)要求,决定在全县大力推进长垣县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助力脱贫攻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思路与目标

依托河南省中小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按照“来源于地方、服务于地方”的原则,向政府相关部门采集中小企业非银行信用信息,向金融机构采集中小企业银行信用信息,建立中小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库;以数据库为基础,建立中小企业信用信息服务网,将政府部门政策信息、金融机构产品与服务信息、中介机构服务信息、中小企业生产经营信息和融资需求信息等纳入其中,形成数据库与网络相结合的信用信息服务平台;科学合理开展信用评价,健全信用正向激励和失信惩戒的政策措施,以信用评价结果为支撑,推动信用贷款发放,有效提升中小企业融资的可获得性

二、主要工作任务

(一)健全组织领导和工作推进机制

构建“政府主导,人行推动,各方参与,服务社会”的工作机制。成立长垣县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主管领导担任组长,人民银行、发改委、金融办、农办、扶贫办、财政局、商务工商局、国税局、地税局、法院、公安局、民政局、环保局、国土局、人社局、住建局、质监局、食药监局等政府部门及水电、通信等公共事业运营单位,银行业金融机构等为成员单位。

(二)采集中小企业非银行信用信息,建立中小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库

采集中小企业在金融机构、商务工商局、国地税、法院、公安局、民政局、环保局、国土局、人社局、住建局、质监局、食药监局等政府部门及水电、通信等公共事业运营单位的注册、认证、缴税费、奖罚、判决、违章违规、生产经营等非银行信用信息,中小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对征集的信用信息自动归集整理,建立长垣县中小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库。

为减轻信源单位数据信息报送工作量,最大程度实现信息共享,将中小企业信用信息数据指标并入发改委社会信用体系指标体系,发改委统一协调数据报送归集工作。通过组织开发中小企业信用信息提取程序,中小企业信用信息从长垣县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实现自动提取。

(三)搭建库网结合的中小企业信用信息服务平台

以长垣县中小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库为基础,建立中小企业信用信息服务网,将政府部门政策信息、金融机构产品与服务信息、中介机构服务信息、中小企业和农户生产经营信息和融资需求信息等纳入其中,形成库网结合的信用信息服务平台,为中小企业融资提供服务。

(四)开展中小企业信用评价和信用培育

充分发挥信用在社会管理中的导向作用,把中小企业在社会管理方面的情况纳入守信企业评定内容。以信用信息服务平台为渠道,对外提供中小企业信用信息查询、信用评价结果和分析报告,为金融机构发现客户、创新产品、动态管理风险服务,为政府相关部门制定政策措施、增进中小企业信用、开展信用培育提供服务。

(五)有效推进金融机构建立中小企业信用评价结果运用制度

各银行业金融机构根据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制定整体授信和优惠信贷政策,给予不同的信用贷款额度,并在贷款程序、期限、利率等方面采取优惠措施,提升企业融资发展的可获得性和便利性,降低融资成本,解决贷款难题。各金融机构要将依据信用等级情况进行授信的有关规定纳入各自业务流程,建立长效机制。形成正向示范效应,带动更多企业重信用、守信用,使“有信用就有方便”理念成为激发企业诚实守信和参与信用评级的直接动力。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监督考核

长垣县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按月通报制度,每月初统计并通报上个月各信息来源单位信息归集数量和进度。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把中小企业信用信息归集工作纳入全年脱贫攻坚指标的考核内容,对作风实、行动快、效果好的部门和单位评先评优上优先考虑,对工作拖沓、消极应付,影响全县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的部门和单位予以通报批评,直至追究主要领导责任。

(二)建立风险补偿机制

各相关部门要制定以信用评定为基础的中小企业贷款成本分担和风险补偿基金管理制度。建立贷前信用评级、贷中成本分担、贷后风险补偿的机制,对基于信用评价为基础的中小企业信用贷款进行成本分担和贷款损失补偿,引导金融机构完善中小企业信贷管理流程,根据信用等级确定信贷准入、额度及利率水平。同时,发挥人民银行“支小”再贷款作用,引导金融机构信用等级高、有市场的中小企业发放小额无担保、无抵押信用贷款实现有信用就有贷款的正向激励,彰显信用体系建设成效。

(三)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

要充分发挥信用在社会管理中的导向作用,把中小企业参与社会管理情况纳入信用评定内容,推动建立社会各部门参与的综合激励和联合惩戒机制,形成浓厚的信用体系创建氛围,丰富信用体系建设内容,扩大信用建设成果和影响。

(四)加强宣传引导

相关职能部门和金融机构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宣传栏、板报、标语等方式面向社会、面向企业,宣传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意义、内容和成效,提高各创建主体对创建工作的认识和参与积极性,形成政府推动、社会互动、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营造浓厚的信用体系创建氛围。